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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房地产中介采取措施
发布时间:2013-07-10

   房产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协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违规“群租”等房地产中介市场将被清理整顿和规范。
  7月份开始为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及整改结果;8月份由所属区域的监管部门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房地产经纪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9月份对所辖市、县的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10月份将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依法严肃处理。

  自治区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基础上,对检查发现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向税收、物价等部门进行通报;对违规经纪人员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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