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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加强出租屋水电费管理相关规定正式实施的第二天
发布时间:2014-01-06
“水费每吨4元、电费每度1元”,1月2日,在东莞加强出租屋水电费管理相关规定正式实施的第二天,依然有房东报出之前居高的水电费。记者1月2日走访多处出租屋发现,很多出租屋房东依然照收高额水电费,并没有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到户水电费的收取。

  按照规定,出租屋水电总表和分表用户都执行终端用户价格,租客用多少水电就付多少水电费,水电价之外因总表和分表之间的损耗和公摊则以明码标价的形式公示。但记者实际采访发现,不少出租屋水电收费多少,仍是房东说了算。“不是租客用多少就交多少水电费吗?”面对记者的质疑,万江莲子村附近一出租屋房东直接表示,她一直都是这么收的,有疑问可以不租。万江阳光楼的一位女房东告诉记者,她所在的一整栋出租屋的水费都是按照4元/吨收取,电费1元/度。“旁边有的房东电费都要1.5元/度,我收得还算低的呢”,对于记者所提的收费公示,执行终端用户价格等,这位女房东表示没听说过。

  东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指出,规范出租屋收费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想要一步到位直接规范好是不可能的。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至3月底只是劝导期,给房东和租客预留一定的过渡期,但4月以后房东再乱收费就会根据相关规定处罚了。接下来,东莞物价部门将组织专项调查走访,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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