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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水高污染用户实行高收费
发布时间:2014-03-03
  经过近半年的酝酿讨论,备受关注的污水处理费价格改革方案终于尘埃落定。昨日,东莞市物价局正式下发《关于完善我市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从3月1日起,各类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全面上调,其中列入特种行业的用户收费标准上调幅度达43.1%。

  高耗水高污染用户实行高收费

  东莞市现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仅分为居民及其他两类用户收费,分别为居民0.75元/立方米;其他0.88元/立方米,加权平均为0.85元/立方米。

  与现有征收方式不同,从3月1日起,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分为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三类,对特种行业实行差别收费,收取较高污水处理费用。居民、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户的初始征收标准分别为0.84元/吨、1.09元/吨、1.26元/吨。

  其中,特种行业主要包括电镀、漂染、鞣革、造纸、洗水、印花(湿式)、畜禽养殖、洗车、洗衣、餐饮酒店、桑拿、沐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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